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有哪些要求?

网上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有哪些要求?”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有哪些要求?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由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建筑物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建筑使用管理单位”)依法自行管理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管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包括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

为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建筑使用管理单位需要对其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管理制度。

建筑消防设施定义:

建筑消防设施指建(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常用的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等。它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建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效的保护了公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自动报警系统

系统简介

火灾早期报警至为重要。现代建筑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它是建筑物的神经系统,感受、接收着发生火灾的信号并及时报警,发出警报。它是一个称职的更夫,给居住、工作在建筑中的人们以极大的安全感。

自动报警系统是现代建筑中最重要的消防设施之一,,根据火灾报警器(探头)的不同,分为烟感、温感、光感、复合等多种形式,适应不同场所。火灾报警信号确定后,将自动或通知值班人员手动启动其他灭火设施和疏散设施,确保建筑和人员安全。

常见问题

1、火灾探测器(探头)超期服役,国产探头寿命一般在三万小时左右,(三年半),世界名牌火灾探测器的使用寿命最高可达六万小时(七年)。但现在有的建筑报警系统一经十几年了,对探头仍不更换、不维修、不清洗,探测器的灵敏度根本满足不了工作需要,所得到的火灾信息也不可能准确,这就可能贻误报警时机,造成灾难,这种情况属于重大火灾隐患。

2、自动报警系统年检失当。有的单位不能坚持年检,有的测试方法不规范,测试结果缺乏可靠性。(这种责任检测单位应当承担)一些单位对法定年检敷衍了事。

3、有的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松懈,平时对自动报警系统疏于维护,出现问题不能及时维修,带病运行;

4、有的自动报警系统与灭火系统和其他消防设施系统的不能联动,消防设施系统功能存在缺陷,这种现象在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的建筑中很普遍。

5、有的单位消防控制室平时值班人员不足,往往一人一天,超过12小时的值班;不足两人在岗。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6、消防电源存在问题,不能保证自动报警系统在停电的情况下自动切换继续工作。

7、建筑消防设施更新换代,或增加配置,更新设备时,设计不合理,与原设备其他系统无法联动。

8、自动报警系统放弃使用,不申请不报告,自消自灭。这种情况比例不小,属于重大火灾隐患。

9、自动报警系统没建立完整的操作规程,并且不按照操作规程去运行,有的单位消防控制室未保证24小时监控,甚至上班开机,下班关机。

现场检查

一、在消防控制室查阅《值班记录》,检查自动报警系统维护、火灾探测器的清洗、更换情况。

二、检查当年和前一年的建筑消防设施年检合格证;

三、检查火警处置操作程序是否健全,询问值班员自己职守的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功能和操作程序。

四、检查安装的自动报警系统的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包括施工、竣工验收、设备维修改造的各种资料)。

五、检查自动报警系统的应急处置操作,(例如在突然停电情况下、无水情况下)。检查值班操作人员是否能熟练操作自动消防设施控制装置,能否面对各种设定情况,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能否熟练使用各类呼叫联络通讯工具。

六、让值班员实际操作,检查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或其中一部分功能)

1、控制器警自检功能;

2、消音、复位功能;

3、故障报警功能;

4、火灾优先功能;

5、报警记忆功能;

6、电源自动转换功能;

7、屏蔽、隔离设备功能;

8、探测器报警功能;9、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功能;

10、火灾事故广播功能。

11、与其他消防设施的联动功能等。

参考资料

知网空间.知网空间[引用时间2017-12-2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层建筑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高层建筑的消防管理,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和科学管理。第三条 做好高层建筑的消防工作,是每个职工和居住人员应尽的责任。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宾馆、饭店、医院以及办公楼、广播楼、电信楼、商业楼、教学楼、科研楼等。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可由房产部门参照本规则实施消防管理。

本规则不适用于高层工业建筑。第五条 本规则由高层建筑的设计、施工、经营或使用单位贯彻实施,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实施监督。第二章 管理责任第六条 高层建筑的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领导。各单位把预防火灾作为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门,使防火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第七条 高层建筑的施工、经营或使单位,必须确定一名领导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消防工作。

多家经营或使用的高层建筑,由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与各方协商确定一家牵头,成立有关单位防火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消防工作。第八条 高层建筑的经营或使用单位,应设置消防安全机构,或配备防火专职干部和从事消防设施管理、维护的工程技术人员。第九条 高层建筑的施工、经营或使用单位,应建立义务消防队,并经常训练,定期考核。第十条 防火负责人的职责:

(一)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规;

(二)组织制定、修订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三)组织部署、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四)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五)对职工群众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六)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

(七)组织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器材;

(八)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九)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

(十)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第三章 防火设计与施工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第十二条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图纸,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批准,方可交付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核准。第十三条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

订管理合同,并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备案。第十四条 高层建筑的高级宾馆、饭店和医院病房楼的室内装修,应当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第十五条 高层建筑竣工后,其消防设施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检查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对不合格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使用。第十六条 高层建筑的经营或使用单位,如改变建筑的使用性质,或进行内部装修时,应事先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凡增添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第十七条 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颁发前建造的高层建筑,凡不符合要求的重要消防设施和火险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第四章 火灾预防第十八条 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机构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第十九条 餐厅、舞厅、酒巴间以及游乐场、礼堂、影剧院和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必须按照额定人数售票,场内不准超员。第二十条 建筑物内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教学、科研、医疗等工作必须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可按不超过一周的使用量储存,并定人、定点、 定措施

、 予以妥善保管。第二十一条 居住宾馆、饭店的旅客,不得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带入建筑物内。

建筑物内严禁焚烧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严格吸烟、用火、用电管理,防止引起火灾。第二十二条 宾馆、饭店的客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在客房内不得安装复印机、电传打字机等办公设备。 确因工作需要的, 应经消防安全机构审批。

关于“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有哪些要求?”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29)

猜你喜欢

发表回复

本站作者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3条)

  • 雨亦的头像
    雨亦 2026年03月13日

    我是睿拓号的签约作者“雨亦”

  • 雨亦
    雨亦 2026年03月13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有哪些要求?”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有哪些要求?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

  • 雨亦
    用户031309 2026年03月13日

    文章不错《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有哪些要求?》内容很有帮助

联系我们:

邮件:睿拓号@gmail.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